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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已于2月7日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旧证换新证工作

时间:2014/3/12 12:57:51  作者:圆梦职业培训学校  来源:www.ympx.org  查看:74  评论:0
内容摘要:记者2月19日从莱芜市财政局会计科了解到,莱芜市已于2月7日起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旧证换新证工作。全省已持证人员换领新证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会计人员换证时应按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换证时需完成2012年度、201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

    记者2月19日从莱芜市财政局会计科了解到,莱芜市已于2月7日起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旧证换新证工作。全省已持证人员换领新证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会计人员换证时应按要求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换证时需完成2012年度、201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以前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在以后年度进行补学)和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换证期间旧版证书仍然有效。

  新版证书将可在全省(不含青岛市)范围内使用。对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直接颁发新版证书,已持证或外省调入会计人员需换领新版证书。对通过考试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会计管理机构应对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验证考试期间采集的身份证、指静脉和抓拍图像资料。证书“封二”照片采用考试时现场采集的照片信息。

  已持证会计人员应当换领新版证书,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填写并打印《山东省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由本人携带旧版证书、身份证原件、《山东省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发生变化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证书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换领新版证书;外省及青岛市调入莱芜市的会计人员,应在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外省调出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索引页、本人页的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换领我省新版证书。省内(青岛除外)调转人员,不需办理调出,持会计证、身份证、《山东省会计人员定期换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及上述工作或户籍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及换证;因证书遗失或损毁需重新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当在当地报刊上履行遗失公告程序,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填写并打印《山东省会计从业证书补办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新版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予以颁发新版证书。

  市级联系电话:8891219、6222290;莱城区联系电话:6172115;钢城区联系电话:6880964;高新区联系电话:8867302。